发布时间:2019-3-22 9:22:47 浏览量:0
广西整形美容行业协会
2019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关于组织2019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2019年以河南、黑龙江、江苏、浙、贵州、青海、广东省美容整形协会,云南、湖南省医疗整形美容协会,四川省美容整形协会,广西整形美容行业协会,海南省医学整形美容行业协会,郑州市整形美容协会,淄博市整形美容协会开展评价工作,为了做好我区的评价工作,现制定广西整形美容行业2019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供全区医疗美容民营机构参与评价工作之中。
一、参评范围
广西区内的民营医疗美容机构(含医疗美容专科医院、门诊部、诊所)。
二、申报资格
申请参加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申报机构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场地、人员、设备、设施;
(二)正式运营满2年,且申报前1年内无重大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机构向广西整形美容行业协会提交《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申请表》。
四、申报时间
2019年4月底前。
五、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部署动员、申报阶段:(5月底完成)
1、2月底,组织全区民营医学整形美容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召开工作布置大会,部署评价工作。传达学习中国整形美容协会2019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会议的精神及相关文件,引导参评机构根据自身的实际,积极参与申报评价工作。
2、根据申报机构的需求,组织相关专家到申报机构指导评价材料准备,并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自评,根据自评情况提交申请材料。
3、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做好各项评价准备工作。
(二)现场评价阶段(7月上旬完成)
根据申报机构情况,安排机构评价日程,组织专家评价前培训,使专家充分熟悉评价指标、口径、评价流程及工作,做好现场评价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7月中旬)
汇总评价结果和评价等级,统计3A机构评价结果,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申报4A、5A评价工作。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申报机构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按照《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19版)》和各省协会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迎评工作,不得虚报、瞒报评价相关信息。
(二)各申报机构在提交材料、现场评价等各环节不得有任何请客送礼等违背客观公正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1、根据《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价工作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做到工作有目标,确保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2、组织相关人员在深入学习评价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充实掌握评价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严把审核关和现场评价关,做好评价质量控制工作。
(二)加强评价宣传。
1、按照“七分评价、三分宣传”的总体思路安排医疗美容评价宣传工作。利用各媒体加大对评价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宣传,实现评价过程公开透明,随之让社会大众和行政监管部门知晓和参与评价工作中,找准各相关单位对医疗美容行业的关切点,利用好、发挥好各相关单位的监督作用和宣传作用。
2、向卫生行政汇报,争取卫生行政部门支持。把评价工作向自治区卫健委医管处领导汇报,争取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做好评价工作。
3、利用地方媒体,持续宣传医疗美容机构工作,将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和等级医疗美容机构向社会公布,让求美者自行选择医疗美容机构,确保求美者的合法权益和求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