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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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9 18:06:34 作者: 浏览量:0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根据《广西整形美容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了协会工作的开展,请按时缴纳会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费收取标准:

(一) 单位会员:副会长单位 6000 元/年,常务理事单位 4000元/年,理事单位 2000 元/年。分会会长单位按协会副会长单位、

分会副会长单位按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标准收取会费。

(二)个人会员:100 元/年。

二、 会费缴纳时间 : 即日起至 8 2018 年 年 3 3 月 月 1 31  日前 。 上一年度未缴纳会费的单位及个人这次一并缴纳。

三、  会费缴纳方式:

请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交付方式交纳会费,转账时请注明单位会费金额或个人会费金额,凭转账单由本会秘书处开具区民政厅社会团体统一收据。

户 名:广西整形美容行业协会

账 号:2000910104004390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晓玲 1867718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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